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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重庆高等教育发展行动计划(2018-2022年)的通知>

来源: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   作者:   编辑:张敬   发布日期:2019-03-17   点击数:


为贯彻落实全国和全市教育大会精神,破解重庆高等教育优质学科偏少、高层次人才不足、源头创新能力偏弱、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不够等问题,加快推进重庆高校“双一流”建设,推动重庆高等教育实现高质量发展,提升服务国家发展战略和重庆经济社会发展能力,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教育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以及对重庆提出的“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的重要指示要求,全面加强高校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教育发展道路,准确把握高等教育的基本规律,立足重庆经济社会发展实际,推动大学与城市相融共生,以立德树人为根本任务,以一流大学、一流学科为重要基础,以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增强源头创新能力、提升高校办学水平为关键核心,着力建一流、补短板、强基础、育特色,为服务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打好“三大攻坚战”,实施“八项行动计划”,引领和服务城市发展,提供强有力的人才保障、智力支持和科技支撑。

(二)基本原则。

——对标一流,追求卓越。对标国家“双一流”建设标准,以融入国家重大发展战略、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为导向,统筹资源、优化布局、分步推进、分阶段实现,着力打造学科高峰、造就优秀师资、培养卓越人才、增强科研实力、产出标志成果,全力争创一流、追求卓越。

——分类引导,重点突破。立足重庆发展和高校办学实际,整体设计、统筹兼顾、分类引导,突出办学优势和特点,坚持错位发展、多元发展,实现全市高等教育整体提升。以一流学科、一流专业、一流团队建设为重点,汇聚各方资源、凝聚多方力量,实现高水平大学建设重大突破。

——注重内涵,提质增效。强化内涵建设,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补齐办学短板,强化办学特色,推进大学治理,促进科教融合、校企合作,提高教育教学质量,致力于培养国家需要、产业需要、社会认可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走内涵式发展、高质量发展、特色化发展之路。

——创新驱动,协同推进。全面对接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深化产教融合与协同创新,加强重大基础研究,重点推进应用研究,充分激发高校的创造潜力和创新活力。加强政府引导支持,强化高校主体责任,完善跨部门协作机制,推进政府、高校与社会之间的沟通平台和机制建设,推动重庆高等教育发展。

——服务发展,引领未来。推进“产教城”融合发展,学科专业结构适应产业革新和社会需求。以大数据智能化为引领推进科技创新,不断提高科技创新对经济社会发展的贡献度。瞄准世界科技前沿领域,以更高水平、更高层次的科学研究引领重庆科技创新和产业发展。

二、工作目标

到2022年,一批高校在全国同层次、同类型高校中处于领先地位,一批学科专业进入全国一流行列。高层次人才数量明显增加,源头创新能力显著增强,人才培养质量全面提高,高等教育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良好匹配,全市高等教育竞争力和综合实力达到全国中等偏上水平,基本建成高等教育强市。

(一)“双一流”建设成效明显。

支持现有2所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建成国内一流大学,新增2—4所高校入选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支持6—8所本科高校建成所属行业或中西部地区特色高水平大学,2—4所高职院校建成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引进10所以上国内一流大学来渝合作办学;新增25个高水平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力争新增1—2所博士学位授予单位、2—3所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5个博士学位授权点。2—3个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15个以上学科达到国内一流水平。

(二)人才队伍结构不断优化。

新增“两院”院士5—10名、“长江学者”等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人选100名。专任教师中,理工农医类专任教师占比达到50%,拥有博士学位比例超过全国平均水平,高职院校“双师型”教师占比达到50%。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其他本科院校、优质高职院校具有3个月及以上海外学习或工作经历的专任教师占比分别达到50%、20%、10%。

(三)教育教学质量持续提高。

入选国家一流专业点60个以上;高水平新工科建设高校通过工程教育认证专业占工程类专业比例达到20%以上。新增国家“卓越计划”项目15个、国家级示范性虚拟仿真实验教学项目10个、国家精品在线开放课程50门。遴选支持新型二级学院15个以上。

(四)科研创新水平大幅提升。

全市高校研究与试验发展(R&D)经费五年累计达到200亿元以上。争取国家大科学工程和装置布局重庆,新增3—5个国家重点实验室等国家级科研创新平台、1—2个教育部前沿科学中心、2个左右国际科技合作基地及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3个国家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2—3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高校智库、5—8项国家级科技奖励。

(五)社会服务能力显著增强。

强化理工类专业人才培养,全市本科院校理工类专业在校生占比达到50%以上。加快新一代信息技术人才培养,人工智能及大数据领域有关专业和应用人才培养规模达到20万人以上,职业院校专业与主要产业、服务民生行业匹配度达到88%以上。新增产业技术研究院8个左右。在校生规模稳定在105万人左右,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超过全国平均水平。

三、主要举措

(一)开展高校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提质行动。

1.加强党对高等教育的全面领导。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贯彻落实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把党对高校的全面领导贯穿办学治校、教书育人的全过程。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干部人才队伍,实施党支部整体提升工程,落实党建“对标争先”建设计划,推进教师党支部书记“双带头人”三年培育计划,使教师党支部书记普遍成为党建和学术“双带头人”。做好高校教师和研究生党支部建设工作,推进支部工作活动标准化、规范化。完善推荐优秀团员作为入党积极分子人选的工作机制,将推优纳入学校党员发展规划。加强民办高校和中外合作办学党建工作。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务实推进高校党风廉政建设。

2.提高思想政治工作质量。全面推进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三进”工作。实施高校思想政治工作质量提升工程,开展“三全育人”综合改革和十大育人体系建设,培育一批示范学校、示范院系,把立德树人融入思想道德教育、文化知识教育、社会实践教育各环节,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深入实施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体系创新计划,以“思政课程+课程思政”为目标大力推进课堂教学改革,评选一批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优秀案例,培育一批学科育人示范课程。进一步加强马克思主义学院和思想政治工作队伍建设,推进“领导干部上讲台”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建立重庆市网络思想政治工作中心,创新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深入实施“青年马克思主义者培养工程”,改进创新面向广大青年师生的思想引领工作方式。加快“第二课堂”建设,广泛组织开展社会实践、志愿服务、带薪实习等活动,深化拓展实践育人。全面落实高校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建好管好高校意识形态阵地。

3.推进大学文化建设。坚持以美育人、以文化人,立足办学传统和实际,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构建具有时代精神、风格鲜明的特色大学文化。强化党政协同、部门联动,切实抓好高校意识形态工作。加强校风教风学风和学术道德建设,塑造追求卓越、鼓励创新的文化品格,弘扬勇于开拓、求真务实的学术精神,形成中外互鉴、开放包容的文化气质。加强师德师风建设,强化教书育人职责,形成见贤思齐的文化氛围。开展文明校园创建工作,积极主动承担传播知识、传播思想、传播真理,塑造灵魂、塑造生命、塑造新人的时代重任。

(二)开展“双一流”建设提升行动。

4.加快高水平大学建设。按照“分类发展、突出重点”的原则,支持不同类型的高校多样化发展。利用中西部高等教育振兴计划升级版,深化部市合作,推进“双一流”共建。进一步落实市政府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双一流”建设政策,市级财政按中央下拨专项资金总量1∶1的比例安排配套补助资金,全方位支持重庆大学、西南大学争创世界一流、国内一流。大力支持市属高校、在渝军队院校和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加强内涵建设,以市级一流学科建设为核心带动相关学科发展,力争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名单。支持市属高职院校积极申创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对列入《重庆市新增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单位建设规划》的高校,支持其按规划加强单位整体条件建设。

5.加快一流学科建设。按照“整体提升、重点突破、交叉融合”的原则,继续实施一流学科建设专项。在持续支持200个市级重点学科基础上,进一步加大对重点学科支持力度,适当扩大支持范围,力争实现学术学位授权点全覆盖,以市级重点学科带动在渝高校学科水平整体提升。大力支持市级一流学科尤其是B+以上学科建设,力争B+以上学科在下一轮学科评估中均进入A类,实现重点突破。加强人工智能基础学科方向建设,逐步构建人工智能领域的人才培养体系和科技创新体系,支持大数据智能化“一场所、两高地”建设,新增一批人工智能相关一级学科博士、硕士学位授权点;支持在渝高校以人工智能技术为核心,强化学科交叉融合,实现传统优势学科的智能化应用,构建智能制造、智慧农业、智慧医疗等15—20个特色学科群,推动人工智能与实体经济、人民生活深度融合。

6.加快一流专业建设。引导高校依法自主、科学合理设置学科专业,健全高校学科专业结构优化和动态调整机制。新增经济社会发展急需专业,调整合并需求不足、供给过剩专业,积极推进多学科交叉融合的新工科专业及专业群建设,打造支撑创新链产业链的特色优势专业,建成以人工智能、大数据、智能制造、软件、文化创意为主的新型二级学院。研制重庆市一流本科专业教学质量标准,建设350个市级一流专业点、30个市级大数据智能化特色专业点。全面启动工程教育类、师范类等专业认证工作,提高专业教育质量。以中国特色高水平高职院校建设为抓手,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提升高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

(三)开展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培养行动。

7.推进一流本科教育建设。坚持“以本为本”,推进“四个回归”,加快形成高水平本科人才培养体系。对接教育部“‘六卓越一拔尖’计划2.0”,实施市级卓越人才培养计划。加强教师教育体系建设,加大对师范院校支持力度,深化教师教育改革,提高教师培养培训质量。聚焦新科技、新业态、新产业、新岗位,探索产教融合、协同育人机制,培养学生创新实践能力。稳步推进以服务智能产业为主的专本衔接“3+2”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改革教学管理制度,完善弹性学制、学分制和主辅修制度。以学生发展为中心,推行小班化、混合式教学,实行教师课程负责制。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和示范校建设,推行创新创业学分制,探索为优秀毕业生颁发荣誉学位。加强教育教学改革创新研究与实践,培育一批高水平国家级教学成果。以高校人才培养质量保障为基础,构建多方参与的本科教学工作质量监控体系。

8.提升研究生教育水平。深入推进研究生教育综合改革,完善研究生多元化招生选拔机制,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力争扩大在渝高校研究生推免比例,扩大学术团队招收研究生的自主权。优化研究生教育培养结构,积极发展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稳步扩大博士研究生培养规模,适度扩大自然科学类研究生培养规模。建立研究生教育协同创新机制,开展科教协同学术学位研究生培养、产教融合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模式改革试点。实施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建设一批研究生优质课程、专业学位研究生案例库、研究生联合培养基地和导师团队,扩大研究生承担科研创新项目的比例,提升研究生创新创业能力。努力培养国家需要、产业需要、社会认可的创新型高素质人才。

9.构建对接产业发展的高职教育人才培养新体系。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对接新技术、新产业和新业态对人才供给的迫切需求,探索高职、应用本科、专业硕士贯通培养,构建产业人才培养新体系,建成20所市级优质高职(高专)院校。实施“双基地”建设计划,大力推行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带动“双师双证”建设。实施示范性职教集团建设计划,建设市级示范性校企联盟、行业联合的职教集团30个。推进校企深度合作示范项目建设计划,深化现代学徒制试点学校建设,落实双导师制,推动现代学徒制规模化发展。加强内部诊断与改进工作,完善内部质量保障体系。

(四)开展名家大师英才引育行动。

10.加快高层次人才培育和引进。统筹人才引进培育资金,加大重点人才专项人选遴选支持力度,加快集聚高层次人才。围绕大数据、人工智能、集成电路、汽车电子、高端装备与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领域,结合“双一流”建设,依托国家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技术创新中心等创新平台,精准引进培育能突破关键技术、发展高新产业、带动新兴学科的国内外一流科学家及团队。

11.加力优秀人才培养和使用。加强师资队伍建设,优化整合人才培养工程,健全完善层次清晰、相互衔接、覆盖人才不同发展阶段的培养支持体系。加大重点人才专项支持力度,强化跟踪培养,遴选一批具有发展潜力的青年拔尖人才给予重点支持。实施优秀青年人才支持计划、中青年骨干教师资助计划,给予青年人才科研经费支持。加强博士后流动站和工作站建设。推进工程师创新能力培养训练基地建设。建成一批专家工作室,培养一批国家级、市级教学名师及团队。继续实施“中西部高校国内青年访问学者”等访学研修计划,推动优秀教师和专家学者提升教学科研水平。

12.加强国际化师资队伍建设。积极争取国家留学基金支持,加大选派中青年骨干教师、学术带头人及科研人员赴发达国家访学研修力度,创新采用成班、成组等派出模式,选派3000人左右赴海外访学研修。加强与海外高水平大学的校际沟通与协作,建立若干海外教师培养培训基地,加大教学科研人员参与国际重大科技计划、科学工程和学术交流力度。依托各类海外引智平台及项目,探索技术开发、科技咨询等引才方式,引进一批海外高水平人才。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外国文教专家的聘用工作,扩大专业外籍教师比例,在有条件的高校试点聘请高水平外籍专家担任学术副院长(系副主任)。

(五)开展科技创新能力引领行动。

13.加强高校科研基础能力建设。持续培育3—5个高水平创新平台,争取在国家重点实验室、国家工程(技术)中心等方向取得新突破。围绕我市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新能源等重点产业领域,新增市级重点实验室、工程研究中心等科研创新平台100个,遴选15—20个平台进行重点支持。聚焦国家和我市重大创新需求,培育建设50个市级和2—3个省部共建的协同创新中心,滚动支持建设20个左右绩效良好的协同创新中心,持续集中培育科技创新高地。支持高校成建制引进海外学术团队,培育、引进一批新型高端研发机构,建设一批教育部国际合作联合实验室、引智基地、国家国际科技合作基地。

14.推进基础与前沿技术研究。积极落实教育部《高等学校基础研究珠峰计划》,支持高校自主探索和自主进行科研布局,提高承接国家重大项目的能力。依托“双一流”学科培育前沿科学中心,推动产生一批标志性成果。围绕我市经济社会发展重大需求,主要面向大数据、人工智能、智能制造、生物医药、新材料、现代农业等重点产业领域,布局一批重点项目,集中攻克一批基础科学与前沿技术问题,引领产业转型升级。聚焦优势学科发展方向和未来可能产生变革性技术的基础科学领域,注重原始创新和交叉学科研究。设立高校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新增市级创新研究群体50个,着力培养高水平的基础与前沿技术创新团队。

15.加速科技成果转移转化。新增教育部高校科技成果转化和技术转移基地2—3个。加快推进成果转化管理体系、制度体系、服务支撑体系建设,建立健全科技成果评估评价机制。推进科技成果转化平台建设,围绕科技成果产业化、市场化、资本化,开展应用基础研究和关键共性技术攻关。加快构建军民融合创新体系,促进军民融合科技成果双向转化。强化“高校—区县”“高校—园区”“高校—企业”等科技资源精准对接,提供有效科技供给。

(六)开展哲学社会科学繁荣行动。

16.推动创新体系建设和基础理论研究。着眼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推动在渝高校和研究机构哲学社会科学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教材体系建设。加强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深化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和大众化研究,力争获批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教育部哲学社会科学重大攻关项目30项以上,获得教育部高等学校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人文社会科学)一、二等奖10项左右。建设哲学社会科学协同创新团队30个,培养中青年科研创新骨干100名。

17.提升社科服务发展能力水平。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紧紧围绕统筹推进“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聚焦“两点”定位、“两地”“两高”目标和营造良好政治生态、做到“四个扎实”要求,深入开展应用对策研究,形成一批有针对性、高水准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加强巴渝文化、三峡文化、抗战文化等地域文化研究,加强重庆人文精神研究,推出一批优秀成果。

18.加强社科研究平台建设。加大国家级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建设与支持力度。着力加强部市共建重点研究基地建设,打造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高校智库,建设若干个在全国有重要影响的研究中心。加大重庆市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和研究咨政中心建设力度。力争建成1—2所全国重点马克思主义学院、20个市级人文社科重点研究示范基地,新增1—2种全国中文核心期刊或CSSCI来源期刊。

(七)开展国际交流合作拓展行动。

19.拓展全方位国际交流合作。坚持高端引领,推动与海外高水平大学或科研院所的科研深度合作、人才联合培养。以引进优质资源为重点,与世界一流资源开展高水平合作办学,新建中外合作办学机构及项目25个。充分发挥中新(重庆)战略性互联互通示范项目的纽带作用,全面深化重庆与新加坡的教育合作,不断拓展高等教育合作领域。建好重庆市孔子学院工作联盟,推进现有孔子学院改革发展,推动在“一带一路”沿线国家新建孔子学院。落实《重庆市职业教育中外合作办学行动计划(2018—2022)》,加快培养一批具有国际化教育背景的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20.深化“一带一路”教育行动。推进部市共建“一带一路”教育行动,实施国际化人文特色高校建设项目,打造国际法、非通用语、中外人文交流等特色高校若干所。发挥“一带一路”中波大学联盟、中泰职业教育联盟、中澳(重庆—昆士兰)职业教育项目等平台作用,全面深化与相关国家在人才培养、涉外办学、产教融合等方面的合作。实施好重庆市人民政府外国留学生市长奖学金丝路项目。

21.促进中外学生双向留学。着力打造“留学重庆”国际教育品牌,吸引更多优秀国际学生来渝留学,学历生占比保持45%以上、研究生占比保持15%以上。加大来华留学特色专业和优质课程建设力度,探索制定学历教育国际留学生财政补助政策。大力支持优秀学生到世界高水平大学和国际组织学习实习,加强与海外高校开展学生交换、学分互认、联合培养,逐步提高具有海外学习经历的在校生比例。加快海外高层次人才创新创业基地建设,引导和促进优秀留学人员来渝工作创业。

(八)开展高等教育信息化提速行动。

22.加快高校智慧校园建设。全面落实《中国教育现代化2035》及实施方案,落实《教育信息化2.0行动计划》,制定我市贯彻落实措施。推动信息技术、智能技术与教育教学创新融合,深化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人工智能与虚拟现实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高等教育领域的应用。按照《重庆市智慧校园建设基本指南(试行)》,引导高校建设泛在、灵活、智能的教育教学环境,打造透彻感知、高速互联、高度智能、便捷服务、科学决策的智慧校园,实现教学过程智慧化、管理过程智能化、服务过程精细化。发挥智慧校园示范引领作用,建成30所智慧校园示范高校。

23.深化“互联网+”教育教学改革。加快在渝高校在线开放课程平台建设与应用,搭建“人人皆学、处处能学、时时可学”的智能化泛在教学场景。鼓励教师运用网络空间开展备课授课、学习指导、资源建设和网络研修,采用“翻转课堂”“慕课”“微课”等教学新形态,引导学生开展课程选修、在线学习和交流协作,促进教育教学模式变革。推动教学数据伴随式收集、全过程覆盖,开展学情分析和学习诊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和学生全面发展。构建适应智慧教育的课程体系,建成本科高校在线开放课程600门、高职院校在线开放课程200门。

24.推进高校管理智能化。加快高校内部各类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与对接,实现政务信息系统互联互通、共建共享、业务协同。加强电子校务建设与教学质量监控,推动学校管理规范化与校务公开,创新学校管理服务模式。支持高校业务流程优化与再造,推动实现学校管理数字化呈现、数据实时流转、信息实时公开,提升管理服务效率和品质。构建“纵向贯通、横向联通”的大数据决策支撑体系,服务校务管理、决策支持、评估评价和公共服务,为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提供重要支撑。

(九)开展大学与城市融合发展行动。

25.大力引进国内外优质资源。深入推动合作办学,积极引入国内外一流的科教资源、创新理念、办学经验和育人模式,大力引进院士等高层次人才和创新团队,提升高校开放发展水平。制定加快引进优质高等教育资源的实施意见,坚持高标准、高起点原则,按“一校一策”方式支持引进国内外一流大学、国家级科研院所来渝合作办学。加快中国科学院大学重庆学院发展,建成新型科教创产融合发展联合体。推动在渝高校与国内著名大学合作办学,联合组建人工智能、大数据、软件、军民融合等相关学院10个以上。

26.推动高等教育区域化发展。科学规划、有序推进南山创新创业带、两江新区研究院和研究生院等集群建设,完善“一谷一带一群”空间布局,促进城市产业集聚与创新要素融合。实施渝东南、渝东北地区高等教育扶持计划,提高人才培养质量和社会服务水平。积极推动长江经济带沿线城市、渝川陕“西三角”高等教育合作,组建不同类型的高校联盟,实现优质教育资源共享。推进产学研协同创新,切实将高校的创新资源优势转化为创新经济生产力,推动形成由核心圈、扩展区和辐射点构成的环高校创新创业生态圈。支持符合条件的专科(高职)院校升格为本科高校、独立学院转设为民办本科高校、本科学院更名为大学。引导在渝高校按照城市发展方向调整办学重点,主动适应城市经济发展人才和创新需求,与城市构筑“命运共同体”、结为“奋斗合伙人”,推进城市现代化。

27.全面深化“产教城”融合发展。以城市为基础、产业为引领、教育为支撑,促进高校学科、人才、科研、服务与城市发展良性互动,构建梯次有序、功能互补、资源共享、合作紧密的“产教城”融合发展网络。深化协同创新,支持高校依托优势学科与地方政府、高新园区、科研院所、龙头企业等共建一批产业技术研究院、技术应用与服务中心等平台。充分发挥重庆“智博会”“西洽会”“军博会”等平台作用,支持高校加速科技成果转化,深度参与大数据智能化产业发展和军民融合。引导在渝高校与区县(自治县,以下简称区县)结对,推动涉农高校深度参与农业科技推广,支持“鲁渝”高校扶贫协作,助力脱贫攻坚和乡村振兴。充分发挥高校文化艺术、旅游规划、服务民生等相关学科专业优势,推动文化创意产业、旅游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引领和提升城市文化品位。

(十)开展“放管服”改革创新攻坚行动。

28.推进人事人才制度改革。试行编制周转制度,保障高层次人才和急需紧缺人才的引进。支持高校依法依规自主实施岗位管理、自主设置内设机构、自主聘用人才。新增200个专业技术二级岗位,专项用于聘用引进的高层次人才。适当提高高级岗位结构比例,中、初级岗位由高校自主设置管理,因事设岗,按岗聘用。完善人才发展激励政策,对取得标志性成果的青年人才,可不经评审或破格列入相应人才项目,可不受岗位结构比例限制破格申报评审正高级职称。落实绩效工资总量动态调整机制,在核定超额绩效总量时,按相关规定向高层次人才发放的激励性报酬、使用市外各级(含国家)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间接费用绩效支出等不纳入高校绩效工资总量管理。采取实物与货币化相结合的方式解决人才安居问题,加快建设一批专家公寓,提供租赁服务。落实人才服务证制度,实施“一站式”服务,分层分类为人才提供医疗保健、子女入学入托等便利服务。

29.推进科研管理机制改革。推动设立市属高校科研基本业务费,完善科研稳定支持机制,强化高校研发经费投入保障。进一步深化科研项目和经费管理改革,创新服务方式,建立健全科研财务助理制度。探索设立专职科研岗位,建立和完善访问学者、博士后及科研辅助人员聘用制度。推广以项目负责人为核心的科研团队组织模式,赋予创新领军人才更大的人财物支配权。推进科研评价机制改革,完善以创新质量和学术贡献为核心的评价机制。探索赋予高校科研人员科技成果所有权和长期使用权改革。

30.推进治理结构和服务体系建设。加强高校内部治理体系建设,依法依章程行使自主权。规范和加强高校学术委员会建设,充分发挥高校学术委员会在学科建设、专业设置、学术发展、学术评价等学术事项中的重要作用。支持高校主动适应创新发展需要,推进治理结构改革。推进管办评分离,有关部门要通过抽查、督导、巡视、第三方评估等方式,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进一步优化服务事项,抓紧修订或废止影响高校发展和教学科研人员积极性的、不合时宜的法规政策,保持改革政策协调一致。认真落实各项涉及高校的税收优惠政策。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在市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统筹推进本行动计划各项工作。市级有关部门、有关单位要按照各自职责,建立常态化的工作推进机制,形成专项工作方案,主要负责同志要亲力亲为,抓好各项措施落实。各区县政府要出台政策措施,积极支持和参与本行政区域内高校发展工作。各高校要压实主体责任,党委书记和校(院)长作为第一责任人,主动担当、积极作为,立足本校实际、面向社会需求,编制实施方案、完成行动目标。

(二)保障经费投入。

优化教育支出结构,强化精准支持,综合考虑高校基础、潜力、学科类别及发展水平等,给予相应支持。积极争取中央专项资金支持。市级财政在整合科教兴市和人才强市行动计划项目经费基础上,增加专项投入,五年累计总投入不低于60亿元用于本行动计划实施。高校所在区县政府要在办学用地、民生保障等方面给予高校资金、政策支持。各高校要切实调整优化支出结构,加强自身投入,积极争取社会各方资源,形成多元投入长效机制。

(三)营造良好氛围。

健全容错纠错机制,充分调动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专家人才的积极性。市级有关部门要积极创造条件,完善支持在渝高校改革发展的政策体系和工作机制。市教委要加强对高校的业务指导和项目管理,确保本行动计划顺利实施。要加大相关政策、先进典型的宣传力度,营造有利于高等教育改革发展的良好氛围。

(四)强化责任落实。

市级有关部门和各高校要建立行动任务清单和工作台账,制定时间表和路线图,落实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市级有关部门要加强过程管理,实施动态监测,及时跟踪指导。对于建设成效突出的高校,在资金和政策上加大支持力度;对建设成效不明显、总体评价或专项评价较差的高校减少或停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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